近期,風傳房產稅延期,不再擴大試點了,甚至還有說法:不征此稅了。此事與廣大民眾切身利益相關,關注者甚眾。這些消息不可全信,但無風不起浪,也確有現(xiàn)象值得琢磨。   首先,回顧一下房產稅推進的歷程。1986年國務院出臺《房產稅暫行條例》,對商鋪、辦公樓等經營性房屋征稅,其中規(guī)定對個人所有非營業(yè)用的房產免征。那個年代,城市居民很少人擁有私有住宅,因此這個稅種主要與單位、企業(yè)部門有關,而與個人家庭無關。   2003年六省市啟動物業(yè)稅空轉試點工作。2007年試點城市擴大至十個省市。2010年開始不提物業(yè)稅,轉而開談房產稅。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成為對住宅開征房產稅的試點城市。2011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要推進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和房產稅改革試點。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2014年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做好房地產稅立法相關工作。   由上可知,房產稅的推進已經歷了四個階段:1986年暫行條例、2003至2010年試點空轉、2011年開始在上海和重慶試點實轉、2013年至2014年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其中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即之前的房產稅,仍是立法最重要的內容)。   記憶猶新的是,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之前,有段時間曾引起民眾的誤解與恐慌:實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目的就是為了開征房產稅!同時,少數(shù)媒體也添油加醋的報道部分城市出現(xiàn)二手房拋售現(xiàn)象。   但3月全國兩會之后,尤其是近一個月,輿論又出現(xiàn)180度的大轉彎:房產稅遇阻、延期。其中緣由,大致有二:一是今年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沒提房地產稅立法,而去年有提及。二是今年5月召開的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安排了2015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其中提出圍繞提高宏觀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加快營改增、資源稅等稅制改革。其中沒提房地產稅立法,而2011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曾把營改增與房產稅相提并論。   這也就意味著,曾經在2011-2014年緊鑼密鼓推進的房產稅與房地產稅立法,今年卻放慢了腳步,沒有繼續(xù)出現(xiàn)在今年政府重點改革工作之列。如此這般,也就可以理解為何本文開頭所謂的消息了。   如何看待此事?一方面,房地產稅立法不太可能完全取消。從政策方針分析,既然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明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推進的方向應該是明確的。   另一方面,房地產稅立法的推進節(jié)奏有所變化。從上述政策風向中,確實有所放慢。其原因應與經濟形勢有關。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持續(xù)下滑,尤其是今年一季度GDP增速只有7%,雖然仍能位居全球前列,但要想實現(xiàn)2020年GDP和居民收入翻番的宏偉目標,經濟增速不宜低于7%,否則政府壓力巨大。   而經濟增速下滑,又與房地產低迷密切相關。比如看一組關鍵指標:今年1-4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同比增長6%,只有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幅的一半,嚴重拖了投資與經濟的后腿;ㄍ顿Y的較高增速,根本不能對沖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留下的巨大缺口。只有穩(wěn)住房地產投資,才能穩(wěn)住經濟增長。   因此,在經濟降速和樓市低迷雙重“疊加期”,并非開征房產稅的好時機。一旦通過房地產稅立法,開征房產稅,必定明顯抑制購房需求,不利于樓市穩(wěn)定和經濟穩(wěn)定。筆者預計,隨著今年樓市的回暖,預計明年或后年,將重新按原有節(jié)奏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畢竟,住宅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種,在發(fā)達國家財稅體系中,頗為重要,尤其是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同時,這一稅種也能部分抑制住宅市場中的投機需求。但在立法通過之前,確實不再擴大試點范圍了。只是,可憐了上海和重慶的部分業(yè)主,充當了“小白鼠”,而且2011年至今,每年都比全國其他地區(qū)業(yè)主多繳了一份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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