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律師: 孩子已經(jīng)出來了,與家人和律師會面。上集完。請看下集:白五萬局長的去向,縣委書記和縣長的審計報告,國家及級貧困縣的豪華大樓是否超標,命案真相,夜總會到底誰是老板。提別提示:高空墜落僅僅是一種死亡狀態(tài)的表述,并不等同與無他殺。自殺和他殺均可形成高空墜落,此案還需偵查。
老徐時評: 甘肅警方在強大的社會輿論面前,終于決定對張家川縣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撤銷刑事案件,16歲孩子終于回家。如此草菅執(zhí)法必將嚴重傷害法治。對一個孩子的拯救,就是對未來、前途、世道、人心、法治、道義的拯救!孩子回來了,但是這件事并沒完。對那些肆意踐踏法治的人,絕不能輕易放過
@黎津平: 今晨消息:1.局長免職并雙規(guī):批準刑拘初中生的局長被免職并被紀委雙規(guī)。2.初中生釋放:被拘初中生已于今日凌晨兩點被撤案釋放。3.初中生在逐漸成熟:他說,今后發(fā)貼會先過大腦。4.民意獲勝:網(wǎng)民與500的較量中取得實質(zhì)成果,中國法治水平在網(wǎng)民推動下一點點緩慢提高。
@周澤律師
【他們比造謠尋釁滋事惡劣】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部門規(guī)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行政處罰記錄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不起訴或因輕微犯罪被判處刑罰的記錄.但甘肅警方在通報#張家川初中生網(wǎng)絡尋釁滋事案#處理情況時,卻散布該生盜竊摩托車的信息。這比編造謠言尋釁滋事還惡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