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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初,曾經轟動一時的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明光市委原書記張松堅(副廳級)受賄案終于塵埃落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張松堅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8月30日《檢察日報》)。
這個昔日的“張書記”,今天的貪官,和多數貪官不同的是——他被網友稱為“張堅挺”,原因是在被審判期間他始終拒不供認主要犯罪事實。這可以說是“貪堅強“了,更令人可笑的是,他甚至把自己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怪罪于有百余人“陷害”,把責任推到普通百姓頭上,聲稱“當地民風不好”。
一個昔日的父母官說“當地民風不好”,這話是從貪官嘴中說出的,多少值得玩味。貪官說的“民風不好”,正是民風好的最佳表現,說明當地民風正派,公民意識增強,正是公民法制意識的進步,不是嗎?
貪官希冀的“民風好”,就是本地姜不辣,給一些腐敗分子以可乘之機,或者規(guī)避法律的制裁。本地姜不辣表現在:一是對涉嫌腐敗官員點頭哈腰,唯唯諾諾,錯也是對的;二是明明知道他“吃腥”,貪贓枉法,看見也裝著“沒看見”;三是如果請鄉(xiāng)民作證,最好說“不知道”。總之,貪官想要的“民風好”,就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表示沉默。
貪官貪贓枉法可怕,公眾表示沉默更可怕,現在我們一些地區(qū)出現了“貪官麻木癥”和“羨腐癥”,其癥狀是,無論身邊出現多大的貪官,如果被繩之以法,從他們的臉上看不到任何的表情,處于麻木狀態(tài);如果涉及到貪官腐敗案舉證也表現沉默,這是其一;還有就是羨慕貪官,認為凡是貪官都是“能人”,比那些老實官員強多了。這些都是令人可怕的現象,要我說,這才是“民風不好”的表現。
與腐敗分子斗爭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神圣職責,同時也反映了公民思想覺悟的提高,反映了社會法制的進步,要我看,如果本地的姜都辣了,“民風不好”了,貪官還敢腐敗嗎?-徐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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