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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田輝:兩會房地產稅立法可能性低 [打印本頁]
作者: 花好月圓33 時間: 2014-3-13 08:00
標題: 田輝:兩會房地產稅立法可能性低
可以預計,如何推行結構性減稅、優(yōu)化稅制,使稅收能更好的發(fā)揮二次分配作用將會成為兩會期間的熱點議題。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田輝。
  中國經濟時報:有媒體報道認為,今年稅制改革的重頭戲依然是營改增,今年兩會上,相信仍會有許多提案是有關稅制的。我國當前的稅制改革是一個什么樣的狀況?稅制改革應注意哪些方面?
  田輝:我國當前的稅制改革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已經穩(wěn)步推進或者啟動試點的改革。比如你提到的營改增。這項改革有明確的時間表,起自2012年,2015年全面完成,所以不難理解為何營改增今年仍將是重頭戲。此外,房產稅、資源稅等也已啟動了改革步伐,只是尚未到位,也還沒有推進的時間表。
  仔細觀察,這些改革至少又可以劃分為三小類:(1)單個稅種的優(yōu)化。例如未來個人所得稅將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2)整個稅收結構的優(yōu)化。未來將適當增加所得稅、財產稅等直接稅的占比,適當降低間接稅占比。(3)分稅制的進一步改革,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系。
  不僅各項稅制改革本身要互相配合,還要與財政預算改革、金融改革、國企改革等相協(xié)調。比如,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到要清理規(guī)范各類地方性稅收優(yōu)惠,那么什么屬于該清理,什么應該保留,單從稅收角度顯然無法厘清,必須統(tǒng)籌考慮。
  中國經濟時報:2013年12月1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人民日報》上撰文稱,盡可能不開征新稅種;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適時推進相關改革;適當減輕房地產建設、交易環(huán)節(jié)的稅費負擔,提高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收。您認為在今年兩會上,房地產稅立法能出臺嗎?
  田輝:我認為可能性很低。人們希望房地產稅立法能夠盡早出臺,可能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的一種誤讀,誤以為沒有高階法就不會有實際的改革舉措。實際上,決定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并沒有否定在高階法缺失的情況下不斷擴大房產稅地方試點的可能性。畢竟立法要遵循嚴格而復雜的程序,需要時間,而不斷擴大試點反倒能為體現(xiàn)頂層設計的法律制訂提供更多的經驗素材。
  在我看來,房產稅擴大試點范圍是一件更為迫切的事情。已有的上海、重慶等地試點,已反映了很多現(xiàn)實問題,比如存量征收還是增量征收?以交易價格還是評估價格為依據?現(xiàn)在最需要的是鼓勵各地擴大試點,因地制宜制定多樣化的稅收規(guī)則,在不斷試錯中加深對房產稅的認識和理解。
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 記得 時間: 2014-3-13 11:20
今年稅制改革的重頭戲依然是營改增
作者: zs123 時間: 2014-3-13 11:20
相信仍會有許多提案是有關稅制的
作者: 充電 時間: 2014-3-13 11:20
房產稅擴大試點范圍是一件更為迫切的事情
作者: 沙漠春天 時間: 2014-3-13 11:21
不僅各項稅制改革本身要互相配合,還要與財政預算改革、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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